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是教育部、应急管理 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先后进入国家“211 工程”“985 优势学 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为全国首批具有博 士授予权的高校,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 56 所高校之一。经过长期 发展和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理工文 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 21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 个专业学位博士点;有 2 个国家 “双一流”建设学科,1 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 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 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7 个江苏 省重点学科。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 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生物学和生物化学等 10 个学 科领域进入 ESI 世界前 1%,其中工程学和地球科学两个学科领域进入前 1‰。学校拥有 5 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 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4 个教育部 重点实验室,4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 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1 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9 个其他省部级科研平台。在深圳、 北京、新疆、贵州等地分别设立深圳研究院、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 西部能源研究院、贵州研究院,在校内组建碳中和研究院、物联网(感 知矿山)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 3 个交叉学科直属科研机构,与 徐州市政府和地方企业共建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徐州市生态 文明建设研究院、中国矿大-徐工矿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等 6 个对外合 II 作科研平台。学校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集萃学院,开展研究 生联合培养。2024 年 7 月获批建设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校被国务 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并先后被评为全国和江苏省毕 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江苏省创业教育 示范校。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一)招生规模 2025 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650 人以上(含国家专项 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中国矿业大学 2025 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 生专业目录》《中国矿业大学 2025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 (三)专项招生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拟招收博士 10 名,其中含工程博士 2 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2 名(地 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 名,能源动力 1 名),克拉玛依专项 3 名。详情可 查看《中国矿业大学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 生简章》。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3.其他国家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III 二、招生方式、报考类别与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其中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仅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接受定向就业类 别报考的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接受少量定向就业类别报考 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 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要求。 (4)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书模板由报名系统下载)。 2.其他报考条件: (1)直接攻博 在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中选拔,2024 年 10 月已完成考生录取工 作。 (2)硕博(本硕博)连读 IV 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研究生招生,2025 年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 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3)“申请-考核”制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 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②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 “申请-考核”制工 作实施细则。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①考生依据报考类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I、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 承认的硕士学位)或者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且在硕士期间或者取得硕士学位后 从事过不少于 6 个月的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II、报考类别为定向: 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须在获硕士学位后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 累计工作年限达到 8 年以上。 获学士学位后具有 10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 6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按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②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或 近 5 年作为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等)主持或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研 究或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 V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代表性科研成果须在近五年内达到以下 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含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 的社会力量设奖)二等奖以上学术、科技奖励;(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 科研项目或课题;(3)授权发明专利 1 件(排名前二);(4)以第一 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 表过不少于 2 篇学术代表作;(5)以主要作者出版不少于 10 万字专著 一本。 ③外语水平等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制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其中直接攻博学生基 本学制 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1)“申请-考核”制考生:2025 年 1 月 6 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2)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进行报名。 3.报名费用:“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费为 120 元/人,硕博(本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费为 20 元/人。 4.报考要求: VI (1)所有参加 2025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同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提 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等。 (2)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得再修 改报名信息,也不再进行补报。 (3)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 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未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二)报考材料提交 1.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提交 报考材料。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 应在 2025 年 3 月 3 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向所报 考的我校二级招生单位寄送以下材料(信封上请注明“2025 博士报名材 料”): (1)《2025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 印,考生本人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 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毕业学校成绩 管理部门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VII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TOEFL、GRE、IELTS、CET-6、 CET-4 等)。 (6)专家推荐书(2 份,报名系统下载,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 的教授填写并签字,同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7)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模 板由报名系统下载)。 (8)工程实践经历证明(仅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提供,模 板由报名系统下载) (9)二级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其发布的“申请-考核” 工作相关通知。 五、综合考核资格复审及时间安排 1.复审内容及要求: 经二级招生单位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 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相关二级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申请材 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包括学位 学历证书原件等。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2.综合考核(复试)时间安排 (1)以 “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材料审核 以及综合考核(复试),拟安排在 2025 年 3 月-4 月进行,具体考核安 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研究生招生网站。 VIII (2)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复试)时间以 学校通知为准,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研究生招生网站。 3.综合考核(复试)费用 参加综合考核(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80 元/人,缴费时间及 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研究生招生网站。 未缴费者将不安排综合考核(复试)。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 万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2 万元/生·学年。 2.助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全日制研究生(有工作单位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5 万元/生·学年。 3.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 业奖学金的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无工作单位的研究 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 3 万元/生·学年。各类奖学 金评定程序及条件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按照全面考核,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综合考核(复试)不合格者 均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4.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 划等专项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IX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 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再发放录取通 知书。在职报考考生应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辞去原单位工作,按规定办 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和离职手续不全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入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 位或地区就业。 5.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 2025 年 7 月发放,录取考生于 2025 年秋季 入学。 八、其他说明 1.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应有明确的同意报考 意见),因报考问题引起与所在单位的纠纷,进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 取资格或学籍。 3.“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 提交地址:各二级招生单位 提交方式:自送、中国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 寄送要求: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我 校不接收除中国邮政 EMS 和顺丰以外的任何邮件。 考生报考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返,请考生在提交前妥善做好备份。 X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 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 校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要求考生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5.若 2025 年度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变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 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和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6.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九、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编辑王老师)